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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多久去报道
来源:方慧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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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外执行多久去报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一周一次。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是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应当制作决定书;或由监狱提出书面申请,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一、

监外执行多久去报道

  监外执行多久去报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都要每星期去报道一次,采用监外执行需要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二、

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

  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如下: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三、

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余刑期应因此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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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方慧敏
  • 执业律所:
    浙江德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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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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