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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是以遗嘱为前提吗
来源:杨统河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74

导读:

财产继承不是以遗嘱为前提。被继承人和继承人未签订遗嘱抚养协议的,才根据遗嘱进行财产继承。若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以及遗嘱抚养协议,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

一、财产继承是以遗嘱为前提吗

  财产继承不是以遗嘱为前提。在没有遗嘱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嘱的效力优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人可以为遗嘱执行人吗

  财产继承人可以为遗嘱执行人。

二、没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的

  没立遗嘱遗产法定继承均等分配的,具体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找法网提醒您,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三、遗产继承诉讼时效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人受到损害的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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