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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违建房,拆除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作者:冯喜国  更新时间 : 2023-07-06  浏览量:52

导读:

针对农村违建房拆除的法律条件包括已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不履行义务、未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等。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


一、

针对农村违建房,拆除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针对农村违建房拆除的法律条件如下:

  1.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

  2.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3.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

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

  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农民房建多长时间不可以强拆

  农村房屋能不能强拆,和过了多少时间没有关系。农村房屋只要属于违法建筑的,无论过多少时间都可以强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内容由冯喜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冯喜国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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