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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袁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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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一方不配合财产分割怎么办

      夫妻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基于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7、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8、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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