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一般来说,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遗产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遗嘱无效或者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方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
当事人的母亲过世了,如果她生前未留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继承份额一般为均等。如果母亲生前留有有效遗嘱,指定由当事人继承其个人财产,那么当事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生前留有有效遗嘱,指定由其他人继承其遗产,一般来说当事人无权要求继承遗嘱已处理过的遗产部分,但是当事人可以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嘱未处理的遗产部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