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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离婚财产怎么分
来源:张花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量:89

导读:

二次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来判决,人民法院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夫妻双方对义务的承担比重、一方是否有过错、财产的资产来源等因素。


一、

二次离婚财产怎么分

  二次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找法网提醒,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

二次离婚办理方式

  二次离婚办理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其撤销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三、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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