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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负债怎么判定
来源:吴禹娴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76

导读:

离婚财产负债的判定方式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一、

离婚财产负债怎么判定

  离婚财产负债判定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夫妻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据等债权凭证上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确认。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需根据举债目的以及支出的必要性和适当性进行综合判断。为维持家庭的日常必要消费,且与债务人的家庭生活水准相适应的债务,可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当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承担举证责任。

二、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双方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

离婚了债务会牵扯孩子吗

  离婚了债务通常不会牵扯孩子,如果是父母的个人债务,父母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自己承担偿债的义务,子女只会在继承发生的时候才会有所涉及,不过即使是继承的,子女也无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来清偿债务,只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提醒,子女也可以自行承担父母的债务,这是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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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禹娴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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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禹娴
  • 执业律所:
    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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