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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数额怎么认定

作者:孙先格  更新时间 : 2023-06-05  浏览量:72

导读:

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是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一、

恶意透支数额怎么认定

  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如下:

  1.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50万元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

  2.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0-500万元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巨大”;

  3.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判几年刑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判几年刑,需要根据诈骗数额进行确定。分别是: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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