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宝律师亲办案例
丈夫给情人转账50万元“分手费”,妻子能要求返还吗?
来源:张如宝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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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与他人发展成情人关系,二人分手后情人以索要工程款、赌债等名义,多次向丈夫索要“分手费”,最后丈夫给其转账50万元,妻子知道后,将其二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基本案情:

      男子刘某与女子田某为一对夫妻,杨某是田某好友。2018年,刘某、杨某合伙承揽工程,其间二人发展成情人关系。一年后二人分手 。杨某要求刘某支付给自己50万元“分手费”。2020年5月、8月其间,杨某以索要工程款、赌债等鸣,多次采取打电话、上门等方式向刘某索要“分手费”,不知内情的田某与杨某多次发生争吵,刘某也被杨某打伤。2020年12月,刘某借用他人账户向杨某转账支付了50万元。2021年2月,杨某邀约两名男子,以面部被田某抓伤为由,向主某索要赔偿款20万元,并再次打伤刘某。刘某向妻子说明实情,田某这才发现刘某、杨某之间并非简单经济纠纷。2021年3月,田某将刘某、杨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刘某、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杨某返还50万元。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50万元属于刘某、田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将其赠与杨某,违反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杨某基于该无效赠与行为所取得的50万元,应全部返还。

     公序良俗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共秩序是指法律秩序,善良风俗是指法律秩序之外的道德。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守好私德,尊重公德,是善良风俗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有配偶者与他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秩序,挑战道德底线,应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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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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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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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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