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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犯新罪刑期如何计算
来源:李忠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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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假释犯新罪刑期的计算是假释期限届满犯新罪的,一般是根据实际罪名和犯罪情节来判刑,如果是构成累犯的,会从重处罚。不能假释的情况是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等罪行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一、

假释犯新罪刑期如何计算

  假释犯新罪刑期如下计算:

  1.假释期限届满后,刑期算执行完毕,如果又犯新罪的,依据触犯的罪名和犯罪情节判刑。

  2.如果构成累犯的,在量刑的标准上,对犯罪分子从重进行处罚。

二、

哪些情况不能假释

  不能假释的情况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提醒您,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

撤销假释的条件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尚未构成新的犯罪。

  《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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