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民法典19类典型合同之一,其最显著也最核心的特征是价款与标的物所有权的互易,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的范围也最为广泛。我们小到在app点外卖、淘宝网购,大到企业批量订购货物、国际货物买卖等,都是在进行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履约。
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全面、深入地进行审查,方能更好地避免产生经济损失,在产生纠纷时也能够索赔有据。今天就由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宇龙律师来带大家了解签订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确保签约方信息与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可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企业工商信息公示网站等查询其履约能力。同时需要注意,分公司子公司可以签约,但项目部等内设机构无权代表公司签约。
2、标的物本身及其数量、质量:通过详细载明规格、型号、产地、构成等使标的物特定化、固定化;标的物需要进行外包装的,约定好包装方式及包装费谁来承担;尽量使用标准化的计量单位;明确质量标准(国标、行业标准)的名称及代码。
3、交付条款:明确交付的时间或期间,买家需要提前准备接货的,可约定卖家提前通知条款;如果货物需要运输的,可明确运输目的地及运输费用谁来承担、风险转移时间点等;明确随货物一同交付的票据证书单据等。
4、检验及质保:约定好检验期间、检验方式、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解决办法、检验费用的承担条款;有质保要求的,明确质保期和质保期内义务质保金的数额、何时退还等。
5、价款与支付:明确币种、单价、总价、是否是含税价;是否需要开票、开票的种类、发票的作用等;明确支付方式及固定收款账户;明确支付时间及付款与发货的关系等。
6、违约责任:根据买卖双方的主要合同义务来设置违约责任,或针对每项合同义务设置具体的、对应的违约责任。
文案:丁金金
编辑:曹 凯
审核:李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