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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义

作者:韩梦云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5-17 16:58 浏览量:81

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所有权人未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许可行为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行为人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但是合理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继续使用所有人的商标;

(三)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由于被许可人不能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许可合同提前解除,行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

(四)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使用或则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范围使用。

三、如何理解“相同的商标”?

“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四、“情节严重”如何判断?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五、怎么量刑?

自然人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情节特别严重”: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以上是对假冒注册商标这个罪名的初步介绍,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也提醒大家牢守法律底线,用正确的经营方法获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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