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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高素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103

导读:

合同解除的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双方约定的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解除合同情形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和违约解除合同。


一、

合同解除的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损失赔偿标准是:按照相关的违约约定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进行约定违约事项的话,那么就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强制执行。

二、

解除合同情形

  1.可以协商进行解除,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可以通过法定解除,即在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合同;

  3.可以因其违约解除,即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解除合同的特征

  1.解除合同仅适用于已经合法有效的合同。找法网提醒您,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都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

  2.解除合同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或者原因)。这种条件依据解除权发生的依据不同,可将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3.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的行为。解除合同的原因出现后,合同并不当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只有当事人在有效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后,合同才能因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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