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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内容包括哪些
来源:李忠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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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诉讼法内容包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国家安全机关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一、

刑事诉讼法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内容包括: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二、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

  提醒您,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有: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

三、

刑事诉讼法豁免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豁免内容:《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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