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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来源:魏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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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管制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执行机构不同、期限不同、是否关押规定不同、适用假释与否不同以及最低实行执行期不同。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罪犯要符合的条件是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孕妇等。


一、

管制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管制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期限不同。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4.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适用于假释制度。

  5.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

二、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拘役是否可以监外执行要看其有嘛有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

有期徒刑和拘役怎样合并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三)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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