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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借款合同还用写借据吗

作者:郑云清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5-10 15:20 浏览量:72

导读:

写了借款合同不用写借据。借款合同就能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借款种类、借款币种、用途、数额、利率、违约责任、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

写了借款合同还用写借据吗

  写了借款合同不用写借据。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

借款合同诉讼期限规定

  借款合同诉讼期限规定即《民法典》的规定,该法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借款合同的种类

  借款合同的种类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两大类:

  1.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同。

  2.信贷合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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