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主页
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
173-1853-0757
留言咨询
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罪
来源: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63

导读:

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方法是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要件是一般主体故意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


一、

如何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罪

  如下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2.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二、

怎么样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三、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提醒您,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区别:盗窃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破坏电力设备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并且前者的行为方式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而后者的行为方式是破坏电力设备,危害了公共安全。


以上内容由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咨询。
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95好评数6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东路蔚蓝商务港F座2006室
173-1853-0757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北京尚权合肥分所
  • 执业律所: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31110*********586D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73-1853-0757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东路蔚蓝商务港F座2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