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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给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来源:李慧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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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要给抚养费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是对于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并能维持生活的,父母也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另外,如果父母经济困难的,也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数额。


一、

离婚要给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要给抚养费一般是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虽然未成年,但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即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找法网提醒,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

离婚不出抚养费,孩子有养老义务吗

  离婚不出抚养费,孩子有养老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都不能因此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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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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