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劳动者是否有权提起破产申请
作者:佚名 对于这一问题,此次破产法未作特别规定。实践中,对此存在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小金额的劳动债权能否提起破产申请.对此笔者认为,因企业拖欠支付报酬而享有债权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申请企业破产的权利,理由有二:一是基于债权的平等原则;二是作为企业的内部关系人员,劳动者对于企业经营情况的感受是最真实和最敏感的,何况企业如果连劳动债权都无法及时清偿,则企业的困难情况可见一斑,尽早进入破产程序将有利于全体债权人。
?我们注意到,在拒绝劳动者作为破产申请人的意见中,往往把企业破产想象成一件有损劳动者利益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重申,破产程序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实现劳动者的债权。同时,除了将导致企业关闭的破产清算程序之外,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是面临危机的企业适用破产制度的最好重生之道。在劳动者提起破产清算申请的情形,企业或者其他债权人完全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选择其他的破产程序,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的实现。在实务安排中,如果法院受理劳动者的破产申请,法院也可以通过审查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后视情况协调企业和劳动者各方,推动破产和解和重整程序的适用,争取企业的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