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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来源:易冬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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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是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规定等,并不包括公证。


一、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不需要办理公证,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

办理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如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三、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用吗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用,进行公证对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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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易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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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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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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