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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立案后可以销案吗
来源:邹广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量:92

导读:

偷盗立案后一般不可以销案。但是立案后发现情节显著轻微,被告人死亡的,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情形下可以撤销案件。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

偷盗立案后可以销案吗

  偷盗立案后一般不可以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犯了盗窃罪有什么样的惩罚

  犯了盗窃罪的惩罚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

一般盗窃案件多久结案

  一般盗窃案件结案的时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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