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正维律师
向正维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云南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继承 损害赔偿 保险纠纷 互联网纠纷 证券投资 知识产权 医疗纠纷 劳动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80-8271-7068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昆明律师 > 律师 > 向正维律师 > 律师文集

买房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作者:向正维  更新时间 : 2023-04-17  浏览量:173

一、

买房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买房的违约责任是以下几点: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3.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

  4.违约金。

二、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1.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

  (1)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不适当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2.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3.违约危险。此种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违约”,它所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浓厚的债权”。

  4.明示毁约。找法网提醒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三、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条款的约定是双方进行协商约定,违约条款的约定如下:

  1.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即当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还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抑或其他违约责任。

  2.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明确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

  3.应当约定赔偿损失的具体范围。


以上内容由向正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向正维律师咨询。

向正维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云南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继承 损害赔偿 保险纠纷 互联网纠纷 证券投资 知识产权 医疗纠纷 劳动纠纷

手  机:180-8271-706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