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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赠予合同有何区别?
来源:陈晓宇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量:145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将遗产指定让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遗嘱有下列这些特点:一是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立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继承人的同意。二是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遗嘱人的意愿。四、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认可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和打印遗嘱。且民法典中未规定只能采取一种形式,因此建议可同时使用几种形式来订立内容一致的遗嘱,最大限度确保遗嘱的效力。

      遗赠是指遗嘱人通过遗嘱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也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只需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但与遗嘱不同的是,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养老送终义务,遗赠人死后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相应的义务之后,才可以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人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虽然遗赠抚养协议制度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但因为现存的法律法规对遗赠抚养协议的规范很少,权利义务更多的也是通过约定来实行。再有因遗嘱抚养协议直接和继承人有利益上的冲突,较容易引发纷争诉至法院。实践中常出现遗赠抚养协议效力、遗赠抚养协议的履行和解除等纠纷。

      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是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在赠与人赠与的意思表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才可以成立。赠与人表示赠与,但受赠方拒绝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不成立。赠与合同成立后,不得任意变更和撤销,赠与人若要变更或撤销赠与,除依法享有法定变更权外,应当征得受赠人的同意。赠与合同是在权利人生前就处置财产,这是与遗赠扶养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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