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陈某某,女,身份证号
被答辩人:王某某,男,身份证号
就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离婚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理由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关于夫妻感情的陈述是虚假陈述,原被告是1994年结婚的,到今年已经30年了,称得上是金婚了,并且原被告有共同的小孩,有共同的事业,有共累计的财产,不管是婚姻感情基础,还是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还是夫妻生活的经济基础都是完备的,牢固的,不容因一点家庭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把一个固若金汤的家庭给拆了。
二、尽管被答辩人有过错,但答辩人还是选择原谅被答辩人,夫妻之间哪能没一个碰碰磕磕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房子、车子、公司,有共同财产几乎都是答辩人拼死拼活创造的,债务都是被答辩人不争气欠下的,正是因为有共同的财产和债务,所以更不能离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离婚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加重问题。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诉称的不是事实,夫妻双方感情尚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离婚请求!
此致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2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