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专业领域:行政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互联网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其他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0460-6555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借款还是赠与?

作者:黑龙江义胜律所  更新时间 : 2023-04-12  浏览量:85

导读:生活中,我们时常听到这样的事情:父母为了子女的生活更幸福,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为小夫妻购置房产。那么,父母的该笔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呢?

如果父母在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时候,汇款用途明确注明为借款,子女收款账户明细也载明为借款,由此可知,在出借款项时父母与子女之间对该款项系借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双方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子女成年后应当自立生活,父母的关心和帮助,子女应当感恩,但此关爱和帮助并非父母应当负担的法律义务。因此,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难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


以上内容由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咨询。

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专业领域:行政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互联网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其他

手  机:139-0460-6555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业务领域
行政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互联网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其他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