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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来源:庞石磊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量:277

导读: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处理方式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一、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的,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2.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

起诉离婚条件主要有哪些

  起诉离婚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女方不当然的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应以孩子的年龄和认知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决定。

  1.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女方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案件中是否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需要考虑子女的意愿、子女生活的主要照顾者、子女的身体心理及人格发展上的需求、子女对家庭学校和居住地的适应、父母的生理心理状况及对子女的影响、父母的监护意见、父母满足子女需求的能力等因素。

  3.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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