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专业领域:行政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互联网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其他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0460-6555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什么是紧急避险?

作者:黑龙江义胜律所  更新时间 : 2023-04-08  浏览量:106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如警察、消防员。

       紧急避险行为,在法律中的具体含义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以上内容由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咨询。

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专业领域:行政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互联网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其他

手  机:139-0460-6555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业务领域
行政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互联网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其他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