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该如何界定?
作者:黑龙江义胜律所 更新时间 : 2023-04-07 浏览量:72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规主要有:
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作为特殊人员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精神正常时犯罪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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