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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小孩子将人打致轻伤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作者:黑龙江义胜律所  更新时间 : 2023-04-07  浏览量:133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责任人为十三岁,将人打致轻伤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因为此行为并不包含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但是,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八大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八大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一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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