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君律师亲办案例
二胎孕妇被公司从管理岗调到体力劳动岗,经调解获赔9万元
来源:苏建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量:61

    怀孕后被公司从管理岗调整至一线体力劳动岗,理由是“关怀怀孕职工”。


    江苏常州的何女士向当地妇联求助,随后该线索被移送检察机关。最终经劳动仲裁部门主持调解,公司向何女士一次性赔偿9万元;检察机关还向何女士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何女士是二胎孕妇,大宝三年前被查出患脑肿瘤,家中生活困难。今年2月,她供职近10年且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A公司得知其怀孕后,未经协商发出调岗通知,要求怀孕3个月的何女士从行政管理岗位转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进入产品出厂检测车间工作,理由是“关怀孕期职工”。公司认为何女士怀孕后不适合再干行政管理,何女士认为公司是恶意调岗,拒绝后被公司移出微信工作群、删除原岗位打卡指纹,且拒绝提供办公电脑。沟通无果,何女士离职后向新北区妇联求助。妇联根据与检察机关建立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线索移送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调查发现,该公司有女职工近200人,不但对何女士恶意调岗,还存在侵害不特定女职工的生育权、未安排妇女定期体检、未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等情形。


    办案组对企业侵害何女士及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问题调查取证,并不公开举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公司整改。同时,检察机关启动支持仲裁程序,为何女士指定法援律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于何女士和公司均希望赔偿和解,办案组促使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9万元的仲裁调解协议。



以上内容由苏建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苏建君律师咨询。
苏建君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242好评数1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繁荣路交汇处力旺广场B座10层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苏建君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1*********57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吉林省-长春
  •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繁荣路交汇处力旺广场B座10层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