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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中披露阳性患者的行动轨迹合法吗?

作者:黑龙江义胜律所  更新时间 : 2023-04-06  浏览量:63

导读: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网络上经常曝光新冠病毒肺炎阳性患者的活动轨迹,这样做是否侵犯了患者的个人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媒体曝光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的轨迹的时候虽然未经过个人信息权人的同意,但是不构成侵害个人信息权,因为此行为是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合理处理,所以不承担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公开个人信息,这属于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被处理个人信息的自然人不得主张侵害其个人信息权。公开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的活动轨迹,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即使扼制疫情的蔓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这样才能保证更多人的生命健康。所以,政府、社会、公民、需要通力配合,精准披露患者的行程信息,但是隐私其他的个人信息,平衡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权。

      法律依据: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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