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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分手后总是被他骚扰,应该怎么办?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3-04-03  浏览量:98

和前男友分手后总是被他骚扰,应该怎么办?

张女士和前男友刘先生2018年开始交往,之后同居。同居期间,张女士生下他们的孩子。两年后,张女士和前男友产生矛盾分手。张女士带着孩子搬走了。可是两年多来,前男友刘先生经常来骚扰她们母子两的生活。有一次,张女士实在受不了了,和前男友发生了肢体冲突,这也导致前男友的骚扰行为变本加厉,甚至还殴打张女士。张女士说,虽然她和前男友有孩子,但是她们并没有结婚,她也不能申请离婚。而且她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她总不能躲来躲去的。那么,她现在可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张女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采取相关的预防措施,避免单独见面、透露行踪等。第二,保留好相关骚扰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通话记录、录音、监控画面等。如果受到身体伤害,保留门诊或者住院资料。第三,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第四,报警。第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第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财产、人身和精神损失。涉及证据收集与固定、起诉索赔等相关事宜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保驾护航。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张女士与前男友不存在婚姻关系,但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形已经不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婚恋关系结束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及个人信息等侵害行为也都可以构成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NO.2

男朋友经常问我借钱,是不是找了个假男友?

赵女士在去年初,通过婚恋平台认识了吴先生。当时介绍说吴先生是公司高管,有房有车。交往前半年,一切都很好,不过,赵女士一直没有见过男友的家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吴先生经常以和朋友一起投资为由,向赵女士借钱。有时候是一万,有时候是八千。到去年底,赵女士总共借给男友11万8千元。更让人气愤的是,吴先生慢慢开始不接赵女士的电话了。有次赵女士生气地质问男友,你是不是来骗钱的?吴先生回应,我哪里骗你了,钱是你自愿借给我的,等我周转过来就还你。之后,吴先生就失联了。赵女士了解到,吴先生曾是一家公司的部门小领导,在去年中就辞职了,但是她并不知情。赵女士想问,她可以告对方诈骗吗?婚恋平台要担责吗?


律师答疑

吴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借款型”诈骗,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来骗取公私财物。这类犯罪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与民间借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建议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客观方面来判断:

(一)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

(二)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

(三)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

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平台在没有参与犯罪,不构成共犯的前提下,不会对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平台需要尽到合理审查的基本注意义务,尤其是要注意审核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以便在案发时协助警方调查。同时也建议各平台从源头加强防控,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技术手段等拦截不诚信用户,对相关交友行为进行安全风险提示等。



NO.3

婆婆的老房子拆迁补偿,儿媳能一起分吗?

汪女士与冯先生结婚后一直住在家婆的房子里。前年,恰逢旧房改造,老房子拆迁后补偿后分得两套房,家婆便自己出资补了房子差价。考虑到小孩上学问题,几人便决定学区地段房子由小两口居住,写家婆和夫妻俩名字,另一套写家婆个人名字。在装修方面,因为家婆贡献较多,所以小两口住的那套由汪女士负责出钱装修。本来一切都谈妥了,然而在登记时,主管部门却答复初办手续暂时只能加直系亲属的名字,汪女士无法加名。面对此种问题,家婆向汪女士解释说,既然俩人都已经结婚领证了,那这套有冯先生的名字的房子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况且汪女士也出钱装修了,所以汪女士哪怕不加名字也有所有权的。现在汪女士想咨询,自己家婆说的情况是否真实,此种情况下房子是否有自己的份额呢,自己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这套只有冯先生和家婆名字的房产是家婆所有的老房子拆迁安置所得,并且补偿款也是家婆所出,所以属于家婆的个人财产。家婆在房子上加名冯先生的做法,可以视为将房子赠予给冯先生的行为。如果家婆明确说明房子只赠予给冯先生,那么这套房子便属于冯先生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没说,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汪女士出钱装修,并不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于她。

如果家婆明确房子只赠予给冯先生,那汪女士哪怕出再多的钱装修也不会改变房子的所有权。如果以后两人离婚,汪女士也只能分割房子装修部分的价值,那就非常亏了。因此,建议汪女士在出资装修前,可以要求三人一起签一份房产权属协议,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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