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邻居带孩子,小孩不慎摔伤,邻居找我索赔,我该怎么办?
作者:黑龙江义胜律所 更新时间 : 2023-04-03 浏览量:69
“好心帮忙带孩子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孩子受伤了自己还可能被起诉,我该怎么办?”
在小区散步时,遇到邻居家的小孩,其父母去买菜,将他托付给我照看一会儿。但由于小孩调皮,在玩耍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去医院检查后其小腿需要缝三针,小孩的家长找我赔偿。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针对你遇到的帮别人照看小孩的情况,小孩的监护人应首先履行监护职责。委托他人监护,并非转移监护关系。因此,邻居家小孩的父母将小孩托付给你照看,你自愿接受,但小孩的父母并没有与孩子脱离监护关系。根据你的描述,小孩由于调皮,在玩耍过程中不慎摔倒。首先孩子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此时你作为其临时监护的受托人,如果在监护期间尽到了监护义务,不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你在监护期间对孩子的受伤存在过错,那么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好心帮忙、无偿帮工是邻里朋友之间的善意行为,这种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善意帮忙的人如果存在过错,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到这种无偿帮忙的社会正面价值取向,也会酌情减轻其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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