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应当经过法院宣告吗?
我国从来没有规定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的限制需要经过法院宣告,法院宣告仅是一个“可以”的做法,即此特别程序只是一个选项,可选可不选。经过宣告后,相关成年人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自然无效,比如老年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立遗嘱或者卖房子之类的行为当然无效。但若是没有宣告,则主张人需要对老年人行为能力进行举证,比如医院诊断记录等,发生争议时,法院综合判断行为时老年人的行为能力,一般而言,有权威的诊断记录,都会被认定为行为能力受限甚至无行为能力。所以,是否经过宣告不是必须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