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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来源:孙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61

  一、如何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判定为故意伤害罪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别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别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别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别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

  2.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别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别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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