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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被告公司没钱还,能追加股东不?

作者:冯信元  更新时间 : 2023-03-30  浏览量:197


最近处理了几个被告为公司的民事诉讼案件,经过精心搜集、整理证据后最终获得了一、二审胜诉!胜诉后,被告仍然拒绝支付判决书裁定的支付义务。后我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网络查控,发现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存款和其他财产。此种情况原告将面临打赢官司反赔钱(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前期已支付,后期可能无法挽回)的不利局面,因此结合相关案例和最高法相关规定。我方指导当事人依法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要求追加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icon。经过法院依法组织开庭听证,昨天下午已收到其中一个执行案件准许追加初始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的裁定书!两个小时后被告公司老板联系想约时间调解还款,看来结案可期喽[2023][点亮平安灯]


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虽然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享有期限利益,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经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且不申请破产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icon,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icon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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