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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来源:张向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量:149

  一、旅游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下:

  1.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

  2.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二、旅游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旅游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具体的数额比例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申请予以适当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旅游合同内容的公平性

  旅游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否公平,决定了该旅游合同条款甚至整个旅游合同是否合法。只要被认定为内容缺乏公平性,其结果通常是被宣布无效、被撤销或者被变更,这是法律赋予法院、仲裁机构的权力。

  一旦合同条款或者整份合同被宣布无效、被撤销或者被变更,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这自然就涉及到如何判断旅游合同内容公平性标准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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