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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陈华霞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量:48

导读:

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原件、当事人身份证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过户的将会节省许多税费。


一、

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

生效离婚协议更改程序

  生效离婚协议更改程序如下: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内容,此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正当理由。

三、

离婚协议民政局可以提供吗

  离婚协议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提醒,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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