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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签订十要点
来源:陈泽艺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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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借款合同或借条为宜,注意事项:不宜把“借条”写成“欠条”,也不要写成“收条”。

2、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以其他事由抗辩,如称是赌债、分手费等。

3、明确支付方式,民法典第 679 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条是实践合同,款项的交付对于认定合同成立生效非常重要。大金额不要现金交付,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的方式交付款项。若因特殊情况只能现金交付的,也要保留好现金来源证据或邀请见证人在场,并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

4、在借条中写明借贷双方的身份关系,有助于证明并非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5、要写明借款人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电话号码。

6、如果是有息借款,对于利息计算标准应在借条中作出明确约定,且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上限。

7、约定有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8、记得约定借贷纠纷发生后,出借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会产生律师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有必要在借条中事先明确这些费用由违约方负担,以减少损失。

9、民间借贷案件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十分常见。但因微信尚未全面实名认证,如何证明相应微信号是由借款人本人使用,成为了关键问题。如在借条中直接约定借款人的微信号,即可避免日后因此产生争议。

10、借款人应当签名捺印,附上身份证号码,并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保持一致。如为夫妻共同借款的,切记“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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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泽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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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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