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花鲜律师亲办案例
男士追求女士的过程中向女士的转账在追求失败后能否追回?
来源:张花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量:57

    在现实生活中,男士在追求女士的过程中往往会以买礼物、转账等方式表示爱意。女方收下后,但是后来并未能结婚时有些男士就考虑要将之前的恋爱期间的转账追回。那么此时,这种款项男方能否追回呢?

    具体要看转账的性质。有一位男士曾咨询我类似的问题。他给我提供的证据是他为某女士转账的记录和部分聊天记录。证据显示,对于他的转账女方确已收下,并且在后来男方找女方追讨时,女方也承诺会返还,不会欠他钱。从他提供的部分证据来看确有借款存在。我问他他们是什么关系,他表示之前追求过她。我说那你要提供给我更多的聊天记录我才能给你的转账定性。他把所有的聊天记录提供给我看了之后,我发现期间有大量的“1314”、“520”等特殊意义的转账数额。并且男方给女方转款之前基本都陈述了他不再要求返还,只是给女方的心意等等言辞。于是我告知他这样的情况,基本可以断定他给女方转账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赠与,而非借款。虽然女方在后来男方要求还款时承诺还款,但是对于是否要将赠与款项返还依然是女方的权利。并且男方的赠与也不符合民法典第663条关于可以撤销的赠与的法定情形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形下,这位男士向女士的赠与是不能依法讨回的。

    还有一位已婚人士向我咨询,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某平台结识了某女主播,后产生好感,遂加微信聊天。聊天过程中为取得主播好感向女主播转账数万元,问是否可以追回。在此种情形下,因这位男士向女主播的转账属于大额转账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超出正常的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范围,因此对于该钱款的处置应当征得其妻子的同意。在未征得其妻子的同意的情况下的赠与,其妻子有权起诉主张该款项返还。

     因此,对于男士追求女士的过程中向女士的转账在追求失败后能否追回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以上内容由张花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花鲜律师咨询。
张花鲜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73好评数2
  • 办案经验丰富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二路西北角铂金时代大厦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花鲜
  • 执业律所:
    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96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滨州
  • 地  址: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二路西北角铂金时代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