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鉴定的申请事项都有哪些?
在常见的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代理人、理赔机构在计算起诉赔偿数额或者核定赔偿数额时,往往要依赖于伤残等级或者查明死亡原因、过错参与度的司法鉴定。在司法审判实务中,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也通常是以司法鉴定的结果来分析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和损伤程度,从而确定赔付项目和赔付标准。
由于各类人身损害案件中的病情不同,所需要申请的鉴定项目也不同。
(一)普通病情的鉴定申请事项
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医疗损害等案件中,因为侵权行为造成较轻伤残的情形,需要申请如下事项:
(1)申请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申请对受害人的“三期”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和营养期限进行鉴定。(3)申请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二)严重伤残的鉴定申请事项
如受害人已经是重度颅脑损伤,或者是偏瘫,或者是高位截瘫等严重情形的,这样的病情下,需要注意受害人长期护理情况,或者终生护理的。在该种情形下,申请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进行鉴定。
(三)脑部伤残的鉴定申请事项
对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的脑部损伤的,需要增加对于受害人精神智力损伤伤残进行鉴定。
(四)医疗损害纠纷的鉴定申请事项
而由于医疗损害纠纷的侵权人是医院,其侵权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申请司法鉴定的申请事项也有所不同,一般医疗损害纠纷中需要有如下申请事项:
(1)申请对医院对受害人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
(2)申请对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