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内容都有什么
作者:司明华 更新时间 : 2023-03-20 浏览量:792
导读:
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内容都有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死亡时间等。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继承顺序不同、继承人不同、继承范围不同等。
一、
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内容都有什么
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内容都有:
1.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
2.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
3.转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
4.需要注意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代位继承人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发生原因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权人为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
转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转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主要包括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提醒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