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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去派出所哪个部门
来源:李建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量:111

导读:

讨薪应当去劳动局,去派出所不管哪个部门都不会管的,讨薪不归派出所管。按照法律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

一、

讨薪去派出所哪个部门

  讨薪不去派出所哪个部门,派出所不会管这个事情的,需要到劳动局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农民工讨薪劳动局不管怎么办

  农民工讨薪,劳动局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还要经济补偿金。

  如果农民工讨薪劳动局不管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民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

农民工讨薪诉讼书怎么写

  农民工讨薪诉讼书基本写法如下:

  1.写清原告个人基本信息。写清对方基本信息。

  2.写清不发工资的基本事实,表明存在纠纷。

  3.表达原告诉求,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工资。

  4.署名并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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