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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签订了赔偿协议就一定能免责吗?
来源:陈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量:95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当事人双方为了方便案件尽快结案,就私了简单的签订了赔偿协议(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该赔偿协议能免除责任吗?


未必。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陈龙律师告诉你,赔偿协议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双方当事人是否是有签订了书面的赔偿协议作为凭证


        主要是为了   避免空口无凭,一方到时候耍赖或者另一方无法报销等情况


         2.该赔偿协议是否内容明确,是否存在遗漏的事项?


        防止因为协议所约定的过于笼统,没有针对性,导致双方之间事后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中


      3.协议当中的损害后果是否明确清晰,是否留下隐患?

      这个是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况,很多受害人因为当时没有及时去医院做检查,或者是检查不全面,或者是因为没有做鉴定等情况,导致当时协商赔偿所依据的计算基础存在重大误解,并直接导致所计算的数额存在重大差异,最终致使赔偿结果存在明显的不公平的情况。


       4是否是在协议中考虑到有存在损害第三方的权利,或者是因为第三方不认可进而导致向第三方追偿受到影响

      如果是因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签订了协议,但是事后存在向保险公司报销或者是向自己的用工单位等方面报销的事后,如果不注意细节,极有可能导致因为第三方的不认可或者是证据不充分等情况导致最终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5是否是有考虑到赔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并且导致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

       该赔偿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下签订的,是否是有第三方在场?基本事实是否核实清楚,有无存在病例材料与当事人实际描述的情况不一致等情形?是否是因为紧急需要筹集医疗费用治疗而被迫签订协议并且该协议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


      6是否是有保留了相关的主要的证据备查,防止后期出现纠纷证据灭失?

      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赔偿协议的同时,最好也要有相关的证据作为附件,避免因为处理完事故之后将证据丢弃等行为,导致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7是否是存在有为了逃避监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

       如果协议存在协助或串通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的,一方协议本身可能无效,另外可能会有因为签订了本协议而使双方当事人均受到牵连。(比如明知存在社保报销或者是保险理赔已经处理过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按约定报销理赔,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是社保基金受到损害等情况)。


     8赔偿协议是否会涉嫌为他人诈骗或者是敲诈勒索提供帮助,进而给当事人带来刑事法律风险?

     实践中不排除当事人是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跟对方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或者是串通骗保等行为给当事人带来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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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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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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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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