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莎律师亲办案例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含义
来源:杨莉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49

导读: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含义分别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任务全部或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资格的单位完成;承包则是指具有资格的承包者通过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的方式。

一、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含义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含义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发包的意思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

  建筑工程承包的意思是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项目的过程。

二、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

  首先,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

  其次,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交易客体不得是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分包的部分。

  最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它根源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但不平等的情况现实存在,不过这也恰说明,我们需要发展分包市场并对其引导、管理和监督。

三、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基本原则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基本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循交易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高效、公平地进行。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以上内容由杨莉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莉莎律师咨询。
杨莉莎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817好评数44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莉莎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46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