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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解散员工咋办
来源:耿宏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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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无故解散员工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公司解散的类型事故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的。


一、

公司无故解散员工咋办

  公司无故解散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

公司解散的类型

  提醒您,公司解散有如下两种基本类型:

  1.任意解散。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而解散,任意解散的具体事由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形成公司解散的决议。

  (4)公司合并或分立。

  2.强制解散。因政府有关机关决定或法院判决而发生的解散。具体分为:

  (1)行政解散

  这种解散属于行政处罚方式。在公司经营严重违反了工商、税收、劳动、市场、环境保护等对公司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关主管机关可以作出决定以终止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使其永久不能进入市场进行经营。

  (2)司法解散

  当公司出现股东无力解决的不得已事由,或者公司董事的行为危及公司存亡,或者公司业务遇到显著困难,公司财产和股东的权利可能遭受严重损失时,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法院通过特殊程序审理后,可以判决公司解散。

三、

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能力仅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话动。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资合公司,股份的转让对于解散后的公司并不产生重大的利害关系,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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