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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
来源:臧红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量:144

导读:

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认定是采取推定的方式,依照日常经验、行为习惯等,如买受人是否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或者买受人的身份是否真实存在,有无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若是恶意串通,则该行为无效。


一、

怎么认定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

  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认定如下:

  1.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

  2.审查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

  3.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

  4.审查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

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怎么处理

  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处理是认定无效,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

  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三、

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有: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串通一气,互相勾结的行为;

  3.该合同履行的结果将损害他人的利益。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这里所说的“取得的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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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臧红梅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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