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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件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臧红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量:166

导读:

合同成立要件法律规定有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合同订立地点的确定应当是以承诺生效地为主。


一、

合同成立要件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法律规定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完全一致。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

如何确定合同订立的地点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订立地点的确定:

  1.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订立地点;

  3.没有主营业地的,承诺人住所地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4.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地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其地点。

三、

合同成立就一定生效吗

  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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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臧红梅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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