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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条都有什么
来源:徐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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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条都有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条有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

  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与分立的区别

  公司合并是指两家以上公司通过订立合同和法定程序合并为一家公司。公司之间的合并可以加强原公司的竞争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大型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至少有两家公司可以实现公司的合并。

  《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和分立有特殊规定,中国公司法采用公司类型非限制主义。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分别设立两家以上的公司。

  三、公司分立合并的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合并的法律后果为公司主体发生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债权债务的变化。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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