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案件中重要性—常见的五大误区
作者:胡方瑞 更新时间 : 2023-03-06 浏览量:82
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大多数当事人和家属已经意识到遇到刑事案件就要请律师。但是还有一小部分当事人不这样认为,他们对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还是一知半解的,存在以下五大误区
1.不需要聘请律师
很多委托人认为法律只要有理就可以说清,但实践中,法律程序流程是无法逆转的,因为法律法规的偏差,往往导致当事人深陷牢狱之灾。
2.犯罪嫌疑人未批捕,没必要请律师
由于委托人存在“等被逮捕后再委托律师”的心态,所以耽搁了重要时机;如果诉讼开始前介入,还可能在侦查阶段撤销。
3.律师会见就是传话,了解案情
有争议时,侦查机关倾向给犯罪嫌疑人定较重的罪名,而罪名影响量刑;律师会对案件侦查机关所定罪名提出异议并提出法律依据,整体分析、步骤和计划等。
4.轻信“关系”
委托人救人心切,忙于找关系,当“关系”处理不了,才想请律师。在诉讼中,通过“关系”达到目的,是将犯罪嫌疑人置于风险中。
5.不对律师说实话
当委托人有顾忌的时候,只陈述有利事实、隐瞒实情。其实即便是不利事实,也应具体描述,只有这样,律师才可据此分析,做到心中有数,辩护时争取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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